拼音diào pàn
注音ㄉ一ㄠˋ ㄆㄢˋ
繁体調判

⒈ 谓根据某人文理优长的特点调选判官。
⒈ 谓根据某人文理优长的特点调选判官。
引《旧唐书·崔戎传》:“戎 举两经登科,授太子校书,调判入等,授 蓝田 主簿,为藩镇名公交辟。”